诉讼仲裁成败之道

作者:佚名 来源:中华法务网 发布时间:2014-6-21 17:16:57 点击数:
导读:任何一宗诉讼仲裁案件的当事人,都想赢得官司,获得胜诉。当事人委托律师代理诉讼仲裁案件,首先关心的往往也是诉讼仲裁案件的成败结果。决定一场争议案件的最终结果往往有多方面因素。当一起争议案件交予法院或仲裁机…

任何一宗诉讼、仲裁案件的当事人,都想赢得官司,获得胜诉。当事人委托律师代理诉讼、仲裁案件,首先关心的往往也是诉讼、仲裁案件的成败结果。

    决定一场争议案件的最终结果往往有多方面因素。当一起争议案件交予法院或仲裁机构时,当事人通常把目光投向所委托的律师律师事务所及承办律师,并寄予胜诉期望,这当然无可厚非。诉讼仲裁案件中,律师代理工作固然对案件结果会产生相当的影响。然而,当事人通常不了解的一个重要事实是,如果撇开其他因素,单纯从法律角度说,任何一场诉讼仲裁案件的成败,在“官司“开打之前也许其实就基本上已成定局。这样的结论似乎令人费解,为什么一场官司在开打之前就有了胜败定居呢?

    之所以说“胜败在官司之外”,是因为我们知道,决定一宗诉讼、仲裁案件的关键要素,一是证据(法律事实的凭证),二是法律。其中后者对于各方当事人而言并无分别,仅在于运用技巧有高下,关键在于第一要素即证据,而证据往往是在诉讼仲裁案件开始前就已经基本形成。

    这里,我们要强调,法律事实这一概念,指的是能够被有效证据证实的事实即法律事实。我们说,人民法院必须坚持的一项基本审判原则叫“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里的“事实”,并非指客观事实,而是之法律事实。举例子,某甲向某乙借款100元到期不还,但双方并无凭据,某乙诉请法院判令某甲还钱,那么,法院可能因某乙缺乏证据(法律事实的凭证)而判令某乙败诉,而客观实际情况却是,某乙的确借给了某甲100元。尤其对于公司客户而言,其日常经营行为的每一个细节,都可能是导致日后纠纷产生乃至诉讼成败的关键。比如说,公司日常经营中与客户之间的往来函件,包括书面的和电子的甚至于口头的沟通内容(诉讼中的证据),都可能因发出方在该等载体发出时的某一个不审慎或者疏漏或者不严谨,而导致其成为日后诉讼中对己方不利而对他方有利的证据。管理学中常说的一句话“细节决定成败”,这一点在诉讼仲裁案件中表现得尤为突出。

    律师的水平和技能,主要体现在取证、固定证据和运用证据的技能,以及运用法律的技能、事实和法律结合的技能等。

    以上事实告诉我们,对于公司、企业等组织来说,一场诉讼、仲裁案件成败的关键,在于其日常经营管理中的法务管理是否专业、准确和具有前瞻性。决定企业诉讼成败的核心要素,在于公司日常法务管理工作是否足够专业、缜密。“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讲得也是这个道理,想要赢得官司,其实,功夫在平常。从这个意义上说,一场诉讼在开始前,其实胜负已成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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